無障礙手冊1A-13:多媒體呈現時,必須同步產生相對應替代的語音或文字說明

由於多媒體呈現時,必須同時可以提供給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閱讀。因此適於聽覺障礙者閱讀多媒體的同步字幕(包含多媒體呈現時,一些重要的環境相關聲音)版本以及適於視覺障礙者閱讀多媒體的同步語音描述版本,必須同時提供。一些技術,例如:Quick Time,SMIL,皆允許語音/視訊檔案與文字檔案同步結合呈現,提供視覺聽覺障礙者視訊中資訊的描述理解。多媒體視覺影像呈現時,必須提供相對應替代的語音或文字說明。當多媒體播放時,必須提供同步的語音旁白及同步的文字字幕。視障者可以藉由同步語音旁白了解多媒體檔案的內容;而聽障者則是可以藉由同步的文字字幕了解多媒體檔案的內容。

例如:

 

影片內容為父親打了女兒一巴掌,然後女兒奪門而出。

 

敘述為:

[巴掌聲...啪!]

女兒說:你打我!

[腳步聲...咚咚咚!]

[開門聲...吱∼]

[關門聲...碰!]

 

 

上一個步驟<多媒體須同步產生相對應替代的語音或文字說明>下一個步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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