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障礙手冊2A-8:項目符號及編號之標籤(如li、ul)僅可使用於實際網頁內容的項目條列,不可用於編輯格式

網頁條列項目標籤(例如dl,dt,dd,ul,li)應被正確地用來編輯條列資訊,避免用作編排的效果。項目符號及編號之標籤如果用來作為文字的縮排效果,將造成視障者閱讀網頁的困擾 。

一般來說,我們可能希望網頁呈現以下的效果:

因此而設計了以下錯誤的語法:

另外,對於項目符號及項目編號之標籤也應做適當的區分設計,清楚地表現資料的層級,以避免在線性瀏覽器上所讀出的結果混淆使用者,例如:

以上所呈現在的結果如下,在網頁呈現上不止條列清楚,對於視障朋友使用解讀器時也不會混亂:

 

 

上一個步驟<項目符號及編號之標籤僅可使用於實際網頁內容的項目條列>下一個步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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