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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電子計算機中心諮詢委員會組織要點

92 年 3 月 6 日行政會議通過

一、本校為集思廣益,共謀計算機教學與應用之研究發展,設置電子計算機中心諮詢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,並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本委員會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,電子計算機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,另置委員七至九人,由校長就本校資訊教學、研究及應用相關之專業教師聘任之,任期一年得連任之。

三、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電子計算機中心主任兼任之。

四、本委員會之諮詢事項如下:

〈一〉、指導有關電子計算機中心之服務計畫及發展方向。

〈二〉、審議有關電子計算機中心系統資源之使用管理。

〈三〉、協調有關全校校務行政管理資訊系統之發展。

〈四〉、有關各單位對計算機運用之諮詢及改進建議。

〈五〉、其他有關計算機中心重大問題之協調處理。

五、本委員會之各項決議,由電子計算機中心簽請校長核准後執行之。

六、本委員會每學期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
七、本委員會召開時,如有必要得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列席。

八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  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